1 应用范围当使用容量4.5-100的CSB -VRLA蓄电池时,要仔细阅读本部分说明。 2 注意能源供应系统的设计 2.1 充电A. 浮充使用充电电池定电压为2.275V/cell(20oC)。当环境温度低於5oC或高於35oC时,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温度系数为-3.3mV/oC cell最初充电电流应在0.3CA或更少,(C表公称容量,A表安培)建议在5oC-35oC环境温度下充电,以防止影响其正常寿命。B.循环使用保持缓和定电压或在2.45V/cell(20oC)定电压充电。当环境温度低於5oC或高於35oC时,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温度系数为-5mV/oC cell最初充电电流为0.3CA或更少。当充电完成时,为避免过充电,建议使用时间控制器停止充电或恒压降至。 2.2 75V/cell(20oC)我们建议环境温度在5oC-35oC之间充电,以防止影响电池正常寿命。如果需要快速充电,请与本公司联系。2.2 放电持续放电和最大放电电流(5秒)不要超过表中规定的数值。放电终止电压和放电电流见表5,从未放电的电压和电流应少於表中的数值。反覆过度放电有损电池使用寿命。放电後,立即回充电池,不要储存已放电後的电池。如果已放电的电池长时间未充电,将无法回充至原有容量。表5放电电流(A)放电终止电压(V/Cell)0.2C>(A)1.750.2C≤(A)<0.51.700.5C≤(A)<1.0C1.55(A)≥1.01.30 2.3 安装和连接蓄电池安装牢固、安全,以防止受到冲击、变形。当蓄电池安装在设备上时,应远离发热机件(如变压器等),将它直立安装在尽可能低的位置。应将排气孔放在适当位置,以确保通风良好。电池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禁止装在封闭环境中;并远离易燃品(如开关附近或保险丝)。使用乙烯氯护套或乙烯氯包装可能会使电池外壳和上盖破裂。禁止使用这种包装,应使用非塑料乙烯氯材料。不要使端子弯曲或直接焊接。使用蓄电池应注意∶ 避免曝露或阳光直射避免极度放射红外线或紫线照射避免有机溶剂雾气、灰尘、腐蚀性气体接触避免不正常震动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时,电路开关应处於"关",电池正极应和充电器或负载正极相连,电池负极应和充电器或负载负极相连。不要混合使用不同容量的电池,不同特性的电池或新旧电池。需要电池并联使用时,请与本公司联系。 3 注意事项 3.1 使用前储存和补充电在储存期间,电池容量会因自放电而减少,将电池置於阴凉乾燥处。当月平均温度超过20oC(30oC以下),每隔8个月需补充电一次,当月平均温度低於20oC时,每隔12个月需补充电一次。在使用储存电池前先进行补充电。表6为补充电参考。表 6充电方式充电时间(h)环境温度(oC)定电压充电电压 2.45V/Cell6-125 -35定电流充电电流 0.05CA6-12运输运输电池应防止剧烈震动或碰撞。建议将电池直立放置运输。当运输设备内装有电池时,需装载牢固、安全并保持开关於开路状况。 3.2日常检查和使用当如下异常发生时,将导致电池损坏而需更换。任何电压异常任何物理影响(如撞击或壳体变形)任何电解液漏出任何异常发热用湿布清洗任何灰尘污染,或因安装、保养、或其他目的时,请不要使用任何有机溶剂(如汽油或酒精),否则,上盖和外壳有可能破裂。有需要在电池上使用任何化学品,请先与我们联络,以确认安全无虞。当蓄电池用於紧急容量供给於火警装置时,应依照火警紧急能源供给标准检查。 3.3 其它注意事项(1) 电池可能产生有害气体,为防止爆炸,要远离易燃品。(2) 不要使端子短路,短路可能导致电池燃烧。(3) 禁止随意拆装电池。(4) 不要试图给电池反充电,这样不仅使电池充电失效,还将使其功能减半并导致漏液。 4 电池寿命通常电池浮充寿命为3-5年,循环使用寿命约为260次(100%深度放电)或更多。当使用条件不正常,寿命可能减少。(如充电、放电、工作温度、储存等)。环境温度更换时间25℃ (室温)3年以内30℃2.5年以内40℃1.4年以内 |